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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十四章白与黑的碰撞

“大唐对回纥第三场,大唐上场的是黑武士本因,薛延陀这边上场的则是白色武士奥斯,看得出来,双方都是以武士为名的男额......”薛万彻正准备介绍双方资料呢,不经意一抬头,顿时就无语了——只见号称黑武士的本因果然一身漆黑如墨,而被称为白色武士的奥斯竟也真的是肤如白雪,这两人一黑一白,同时出现在一起,很有一股冲击力,但以这种情况出现在这里,怎么看怎么有一股喜感。

看着那个白人奥斯,李贞嘴角轻轻勾起,手指不经意间敲打着扶手:“有趣,果然有趣。”

杜荷注意到了李贞的动作,熟知李贞习性的他知道,这是李贞在高兴的时候才会有的动作,不由好奇的问道:“殿下,您对这个叫奥斯的很敢兴趣吗?要不向吐迷度首领讨要过来吧?想来吐迷度首领应该不会拒绝。”

吐迷度也听到了这话,顿时道:“这是自然,奥斯其实并不是我们回纥人,也不是铁勒诸部的人,而是北海之北的极寒之地中出来的勇士,一身神力无敌,不过说到底只是一个蛮人而已,如果能跟随殿下,那是他的荣幸。”

“算了,君子不夺人所爱。”李贞摇头道:“不过你们不是说要马战的吗,怎么到还是步战啊?”

吐迷度解释道:“启禀殿下,这奥斯来自极北之地,并不善于骑马,所以这一场我们还是选择步战。”

“原来是来自极北之地啊,是曷刺(又叫驳马)人吗?”李贞好奇的问道。

“不不,曷刺人的肤色也是黄色的,奥斯是来自比曷刺更极北的地方。”吐迷度解释道:“据他说那里一年到头都是冬天,植物十分稀少,只有少量动物,那里的人都以猎杀动物为生,不过那里实在太冷了,连火都生不起来,因此只能吃生食。”

“什么?还在吃生食?那岂不是茹毛饮血?”薛仁贵震惊道:“那不就是野人吗?”

“其实也和野人差不多了。”吐迷度道:“不过他们可以使用工具,也能和我们交谈,也算不上野人吧。”

“真是难以想象,连火都点不着的地方,那该有多冷啊,他们是怎么活下来的?”夷男也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情,不由大是感叹。

“他们的皮肤这么白,难道也是因为常年活在冰雪中造成的吗?”

“不知道他们都猎杀的什么动物?”

“他们的语言和我们一样吗?”

“话说,那种地方的人应该不容易活下来吧?”

“......”

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几乎将吐迷度包围,但他没有丝毫不虞,反而一脸享受——总算是轮到老子出一次风头了。

看着被围在中间的吐迷度,李贞无语至极,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这么会讲故事,老子要不是是穿越过来的,还真被他糊弄过去了——泥煤的北极圈确实是有人,但那是因纽特人好吧?因纽特人是黄种人好吧?这个叫奥斯的人分明就是通古斯人种好吧?通古斯人是来自西亚好吧?两者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好吧?

不过说起来,看着吐迷度的表情,也不像是在撒谎瞎编,难道这个奥斯真的是来自极北?又或者说是某一支通古斯人向东迁徙,结果误打误撞闯进了极北,遇见了因纽特人,后来又辗转来到了回纥的地盘?然后将自己的经历说给了吐迷度听?

“唔!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。”李贞托着下巴沉思,口中不自觉就说了出来。

“殿下,什么可能啊?”杜荷听到,不由问道。

“没事。”李贞甩甩头:“怎么都说上了,还比不比了?”

“比,自然是比的。”吐迷度连忙道:“殿下如果对奥斯好奇的话,等这场比试过后,这个奥斯就送给殿下吧。”

“不用了。”李贞摇摇头,这个时候的通古斯人基本属于半开化的野人状态,极其野蛮,比之茹毛饮血的因纽特人怕也好不到哪里去,这样的人固然悍勇,但却是一把双刃剑,伤人伤己。

“本王比较好奇的是,这个奥斯的族人有多少?”

“这个......”吐迷度的眼神不自觉的一闪:“大概有几百人吧,据奥斯说,他们这一路可谓千辛万苦,一路上损失超过九成,臣看他们可怜,就给他们划了一块草场让他们生活。”

“这样吗?那就算了。”李贞失望道:“原本还想着弄一支特殊的军队呢,一百人的话就算了吧。”

“额......确实,一百人数量太少了。”吐迷度擦了一把额角的冷汗,尴尬道:“其实臣原本也是有这么个打算的,可惜,哎!”

“不说这个了,继续看比赛吧。”李贞摇摇头,将注意力转向赛场。

见得众人将目光转过来,薛万彻便继续介绍道:“现在开始介绍双方资料:首先是本因,本因据说来自于极西之国的埃及,勇武惊人,是埃及第一勇士,后来战败辗转流落长安,被当今越王殿下救下,一柄八十斤重的大铁锤横扫八方无敌手。

而奥斯的境遇也和本因差不多,他是来自于极北严寒之地的极地武士,在冰天雪地中淬炼出了强壮的身体,因北地越发严寒,不得已带领族人向南迁徙,经过千辛万苦,才来到了回纥的领地,族人十不存一,不得已托庇与吐迷度首领帐下。他的武器是一柄五十九斤的狼牙棒,狼牙棒在手,天下任我行。

双方都是强大的战士,如今相遇在一起,进行了一场黑与白的较量,究竟是白色遮掩黑色,还是黑色吞噬白色,我们拭目以待。”

奥斯使用的兵器是一柄乌黑的狼牙棒,而本因的则是一柄大锤,两方都是用的重兵器,每一次碰撞都格外的有力量感,让人看的大呼过瘾。

但很遗憾,奥斯虽然力量强大,甚至比本因还要强上一筹,但实际上他纯粹就是在用力量在战斗,基本没有使用什么招数;而本因本身就会武功,被李贞买下后又被李贞请高手为他量身打造了一套锤法,天赋又好(自创擒蛇术),堪称技巧与力量兼而有之。

在发现拼力量拼不之后,便动用起了技巧,然后结果就显而易见了,本因只是虚晃几招,就轻松突破了奥斯的防御,然后捏住了他的手腕,轻而易举夺下了他的狼牙棒,赢下了这一局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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